Scholarship

Kowloon Chamber of Commerce
Scholarships for children of KCC Members

(一)本會為獎勵有關全體會員直系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計劃,勤奮向學,敦品勵行,德智體群美,為社會造就人才,根據組織大綱第三條第J項,特舉辦獎助學金,訂立本細則。


(二)獎助學金來源:

(1)本會經費來源

(2)設立籌集銀行專戶,接受本會理監事及會員及任何人士或機構自由捐   款,並由此專戶之存款及利 息撥出。

(三)獎助學位名額及金額之分配決定由教育資訊部聯同福利事務評審委員會專責辦理甄審及核發等一切有關事宜,亦將審核結果   由理事長最後審批,在該審批後,提交理監事會通過然後頒發。

(四)每年舉辦一次,曾受獎助學金者可繼續申請,甄審結果,獲奬助與否,申請人不得異議。

(五)所有獎助學金之申請條件及表格會在每年8月份公報。

(六)申請獎助學金者,應在本會規定之期間內將有效證件送交或郵寄本會秘書處收,以憑調查甄審決定    結果另行通知。

(七)申請獎助學金者,如有下列任何一項事情發生者,本會得隨時取消其申請所得之權益。

(甲)所申請之情況與事實不符,而經查明屬實者。

(乙)凡接受助獎學金者而中途輟學。

(丙)申請人如中途不履行本會所規定之申請條件。

(八)每次發給獎助學金,受獎助學金者之申請人,應在發函通知書之日期起,三個月內領取,逾期取消,不得補領。

(九)本會保留一切更改本細則之權利而不需另行通告。